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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2022-12-18

房屋租赁合同下载1000字。

当人们将法律运用到生活中时,合同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签订合同后双方应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你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有接触合同吗?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一起合同网的编辑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下载 ”,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房屋租赁合同下载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城关区皋兰路举源茗茶红酒饮品身份证号: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兰州融鑫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第42号令《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兰房字(97)240号《兰州市城镇房屋租赁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办公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20xx 年 3 月 15 日至 20xx年 3 月 14 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交付方式为: 转账或现金 ,月租金为(人民币) 贰仟元 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前五日内足额交付给甲方,逾期则视为违约。

第五条 其他费用支付方式

以上费用乙方应按要求及时付清,需缴付甲方的费用,按照双方拟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第六条 押金

押金作为乙方违约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租赁期满时如无违约责任发生,由甲方一次退还。押金为(人民币) 元整。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6 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修理费用由 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 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租赁期满续租约定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 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个月内向乙方正式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3.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

4.无正当理由闲臵达 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第十二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通 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按年度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案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 叁 页,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房屋租赁合同下载 篇2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西安市碑林区(县)文艺路陕西省测绘局

家属院20号楼4单元602室,建筑面积42.9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租赁用途:自住。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xx年4月7日至20xx年4月7日,共计壹拾贰个月。甲方应于20xx年4月7日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三套房门钥匙及电卡、水卡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期支付肆仟零伍拾元整(:4050.00 ),租金总计:人民币壹万陆仟贰佰元整(:16200.00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20xx年4月7日,20xx年7月7日,20xx年11月7日,20xx年2月7日。

(二)押金:无需押金。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物业管理费(4)燃气费(5)上网费(6)室内设施维修费(7)供暖费等费用。同时保留好相关收费凭证。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西安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若因乙方保管不当及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老房子下水容易出问题,注意异物堵塞问题。 2.不续租提前一个月告知,并配合看房。 3.客厅沙发背后的插座有问题,切勿使用。 4.租期可以换房门锁,需要告知房东。 5.各类缴费单留存,以便结清费用。 6.发现被风吹下的房顶隔热膜,就收起来。

7.有些东西不用的话就放到走廊木头隔断的顶上,并小心碰到电线。 8.水电网费交房时进行余额清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其中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下载 篇3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出租房屋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咸阳 市 建筑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 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押 ____付 ____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费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咸阳市的法律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三)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下载 篇4

尊敬的审判员:

云南南广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代理人参加原告诉被告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现根据本案事实、法律及庭审情况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被告双方对其于20xx年XX月所签订的门面租赁合同书之真实性、合法性均不持异议,故该门面租赁合同书合法有效,应对原被告产生约束力。在合同履行中,原告先后向被告支付了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的租金和水电费,并交纳了保证金8000元。

二、被告确认,其已经于20xx年4月把原告向其承租的门面房另租给他人,以实际行为违约,应承担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被告以原告未付租金为由,径自单方面解除合同,既与事实不符也无法律依据。

1、在20xx年3月,原告与被告商谈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房租支付一事,被告明确告知不再把房屋租给原告,并要求原告及时搬走。因被告岳母去世占用了门面房一定时间,被告同意把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的租期延长6天到4月6日;在4月1日至6日,原告仍然与被告协商承租事宜,被告称房子已经另租给隔壁卖服装的老板,不可能租给原告。因被告实际的不履约行为,4月6日,原告被迫搬离承租门面。原告未能向被告支付租金完全系被告违约所致,不能成为被告解除合同的理由。

2、退一步说,根据《合同法》第227条之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 也就是说,做为出租方即使在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的情况下,也必须给承租方留有合理的支付期限。即使如被告所说原告未按时支付租金,在未给原告确定合理的支付期限的情况下,于20xx年4月7日就把门面房另租他人,悍然违约,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合乎情理。且本案中原告未交纳租金是因被告不收,显然不属“无正当理由”。并且在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的房租支付中,双方都达成了可缓缴的口头补充协议。

3、被告称担心原告交不起房租或猜测原告不租房,均不能成为其违约把房屋另租他人的理由。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被告以想当然的不安抗辩且没有通知原告就毁约,不符合适用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4、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诉讼原则,原告应举证证明其在把门面房另租他人之前,已履行了相应的告知及要求支付租金的义务。事实上,被告是因门面租金上涨的直接原因,又有隔壁租其门面的卖服装老板愿意出远远高于原租金价承租房屋,才找借口违约,有意损害原告的权益的。

5、“鼓励交易原则”为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该原则严格限制了解除合同的条件,根据该原则,并不意味着一旦违约都可导致合同解除,解除从实质上来说是消灭一项交易,一旦宣告合同解除,既不利于保护非违约方的利益,也不能体现合同的鼓励交易的目的。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一方根本违约时才能宣告合同解除。本案原告多次主动向被告履行交付租金的义务而原告对此不闻不问,一味回避不理,其行为与合同法规定的“诚信原则”背道而驰。

三、原告诉求被告返还保证金8000元并赔偿装修折旧损失25000元,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1、因被告违约把房另租他人,致使原告与被告的租赁合同实际不能履行;新承租人又拆毁原装修装饰,致使原告装修全部丧失。按双方《门面租赁合同书》第六条、第九条“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乙方门面的正常经营活动的使用。甲方不得把门面另租给他(她)人。如有,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的损失”的约定,被告应承担返还及赔偿责任。

2、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本案中,被告应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费32050元的残值损失即25000元。

3、退一步说,即使原告在合同履行中有小过错,因被告毁约另租房给他人是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根本原因, 据上述第(三)款“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

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被告也要承担退还保证金和赔偿装修损失的责任。

综上,被告以另租他人的实际行为违约,造成了原告继续使用承租房屋不能,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

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