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协议] 新劳务派遣协议(样本)推荐一则。
在平时建立好劳动关系的时候,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值得重视的。劳动合同受到了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合同中的细节条款。值得收藏的劳动合同范本有哪些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优质协议] 新劳务派遣协议(样本)推荐一则”,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 使用乙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由甲方依照相关规定自主决定。(二) 对新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规定试用期,试用期应不超出乙方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期限。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有权终止试用,但应支付试用期的劳务费用和向被派遣劳动者说明理由。(三)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工作协议书》或其它协议,明确相关事项,但所有协议不可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本合同约定以及乙方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与乙方有关的条款须经乙方确认后生效。(四) 被派遣劳动者在甲方工作期间,由甲方对其进行工作安排,实施组织管理、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岗位调配。甲方有权按照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考核和奖惩。(五) 依照劳动民法典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甲方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乙方。(六) 有权要求乙方协助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拓展阅读
合同推荐: 新劳务派遣合同(样本)范文
随着就业环境变得越来越好,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入单位或公司后,一般就会使用到劳动合同。合同的内容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劳动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推荐: 新劳务派遣合同(样本)范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一) 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二)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和“其它费用”;受乙方委托,代乙方及时发放被派遣劳动者每月的劳动报酬。(三) 履行《劳动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的用工单位的义务; 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四) 甲方需要增加使用乙方的劳动者时,受乙方委托可由甲方代为招聘,甲方应将情况及时告知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相关手续。(五) 甲方退回乙方的劳动者,应提前与乙方协商一致,并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被派遣劳动者若向甲方提出辞职,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双方共同办理相关手续。(六) 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医疗期及甲方同意延长的医疗期内,甲方继续承担被派遣劳动者的病假工资、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七) 女性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期间出现孕期、产期、哺乳期,由甲方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承担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继续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八) 被派遣劳动者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理和配合乙方做好相关工作。被派遣劳动者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职业病或伤亡、致残等事故,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九) 若本合同期满而部分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如甲、乙双方不再有劳务派遣合同关系,乙方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除本合同有约定外,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及被派遣劳动者共同协商后妥善解决。(十) 本合同期内,被派遣劳动者辞职或甲方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其当月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按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支付其当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如因非乙方原因,超过当地社保部门规定的当月“人员减少”办理期限,甲方应承担其次月的社会保险费。(十一) 本合同期内甲方退回被派遣劳动者,本合同期满或甲方使用乙方派遣的劳动者的用工期限届满以及由于其它原因,甲方不再使用乙方派遣的劳动者、劳动者不再为甲方工作或者不再作为乙方派遣的劳动者为甲方工作,乙方可以与被派遣到甲方的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由甲方承担经济补偿金。(十二) 本合同期满或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员工的用工期期满,乙方与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动者遇有《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的,由甲方承担应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的费用、义务及责任,并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十三) 及时向乙方通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协助乙方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合同借鉴] 劳务派遣合同精选一则
随着当代社会法律观念深入人心,并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当进入单位后,一般都需要签订双方满意的劳动合同。合同是一种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文稿。那么你是否在寻找有关劳动合同的范本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合同借鉴] 劳务派遣合同精选一则》,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一、专题界定
劳务派遣业务是一种新的使用劳动力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获得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专题针对劳务派遣组织主体资格的确认,劳务派遣三方的权利义务,结合相关法规和案例做了解释和说明。
二、名词解释
1. 劳务派遣 是由具有合法劳务派遣资质的专业劳务服务公司根据用人单位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组织社会劳动力从事各种合法劳动,并帮助其获得劳务报酬和基本社会保障。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并接受相关的管理。
2. 劳务派遣企业 是为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多样形式就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专门从事劳务派遣活动的新型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三、案例分析
案例1 劳务派遣组织应该有合法主体资格
【案例】杨先生由于不满公司在劳务派遣中的超强度、超长时间劳动,将劳务派遣方也就是与他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诉诸法庭。杨先生原本是北京市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该公司在20xx年后出现了大量的富余人员。20xx年5月底,杨先生被派遣到北京市某电器连锁公司工作。原公司仍保留着被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继续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为期两年多的劳务派遣过程中,杨先生的工作并不顺利。该公司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先后与该公司发生了多次争议,但劳动环境没有丝毫改观。在这种情况下,杨先生申请原公司解决接收公司的这些违法行为,甚至提出回到原公司工作。对于连锁公司的违法行为,原公司并没有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20xx年8月,杨先生不xx遣接收公司上班,原公司又不予另行安排。僵持之下原公司做出除名的决定。
【评析】据查,原公司根本没有劳务派遣资格。在劳务输出过程中,员工都没有与原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北京20xx年就将劳务派遣机构的资格与申请过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职业介绍机构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实行专项管理,取得《北京市职业介绍(劳务派遣机构)许可证》的,方可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活动。申请开展劳务派遣活动的机构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
而为了保护劳动者,对于三方的权、责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应按有关规定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劳务派遣活动的机构应与接受派遣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劳务派遣机构、员工和接受派遣的用人单位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等等。本案中,原企业在没有派遣资格的情况下派遣员工,并且没有签订派遣协议,是主体不合法,程序不合法,必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案例2 派遣单位双方各应对员工承担什么义务?
【案例】20xx年2月,明子经上海某劳务派遣公司w的推荐,到某美国公司上海代表处(以下简称代表处)担任部门主管,与w公司签订了期限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明子每月工资5000元,由代表处按月支付。如代表处通知w公司解聘明子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同时明子又与代表处签订了期限相同的工作合同,约定每月税前工资2万元。
20xx年11月11日代表处因结构调整,通知明子自即日起解除工作关系。明子在解除工作同时领取了替代通知期的一个月工资和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他要求代表处按季度考核办
法支付考核奖16700元时,遭到了代表处的拒绝。20xx年12月底明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w公司支付季度考核奖金。w公司认为,双方的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已经进行了明确约定,代表处也按约履行了合同,明子再要求w公司支付该奖金没有依据。
【评析】 派遣单位、受遣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派遣公司与员工之间是标准的劳动关系,而受遣单位与员工之间上海认定为特殊劳动关系。法律规定特殊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对员工承担的义务中,有三个方面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其他的权利义务可以由双方来约定,比如工资报酬、保密义务。
至于考核奖,员工与派遣公司没有约定,而代表处有个考核办法,该办法适用于代表处所有员工,如果按该办法规定明子应该得到,那代表处不发是不对的。就考核奖发生争议的,员工应该向代表处要。双方发生争议的也是按劳动争议处理,先去申请仲裁。最后,派遣公司与员工约定如果代表处辞退员工了,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也终止,该条款是不合法的,否则可能导致受遣单位和派遣公司随意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根据我国法律用人单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只是该案例中员工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案例3 员工应对哪个单位承担相应义务?
【案例】劳务派遣公司a按实际用人单位b的要求招聘劳动者甲,并与甲签订了五年期的服务期协议,约定将甲派往实际用人单位b公司培训半年,培训合格的直接留在b公司工作。工作一年后,甲认为b公司不适合自己发展,向a公司提出换家公司。a公司非常为难,因为甲是特殊技术工人,除了b公司以外,没有哪家公司需要甲。而甲又不愿意在b公司工作,并提出自己的服务期协议是与a签订的而不是与b签订的,他对b公司没有服务期的义务。a公司要求甲履行服务期协议,到b公司去上班,甲执意不从,并且天天到a公司上班,并称自己在履行服务期协议,弄得a公司哭笑不得。甲应向哪个单位履行服务期的义务?遇到这类纠纷,a公司和b公司应该如何解决?
【评析】专家认为:甲应向a公司履行服务期的义务,因为他是与a公司签订的服务期协议。但具体如何履行时并不一定非到a公司去上班,而应该到b公司去上班,因为他的岗位已经约定在b公司。他现在不去b公司就是擅离工作岗位,是旷工的行为。a、b两公司应该与甲进行沟通,协商不成的,应该这样处理:a和b根据双方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b公司向a公司要求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因为约定的员工不来了当然会给b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而a公司可以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诉,要求甲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比如法院判决a公司赔偿了b公司5万元,a公司有权就此向甲进行追偿。
案例4 派遣工、正式工的工资应该不同吗?
【案例】王女士被自己所在劳务公司派遣到a公司担任文书职务,她很快就适应了岗位要求。但工作后不久,王女士就产生了郁闷感,在a公司她总是“低人一头”,工作再出色,她的工资、奖金水平一直是公司最低的,不到相同工种的正式员工薪水的一半,而且a公司平时的职工福利,如旅游、休假等也从来没有她的份。由于她是劳务派遣工,还常常受到上司和同事不同程度的歧视。
王女士认为自己是一名正常就业的劳动者,不应当受到劳动待遇和精神上的歧视,以此为据,王女士将a公司告上仲裁庭,仲裁庭经过审理,裁决不支持其申诉请求。王女士不服,又将a公司告入法院,要求“同工同等待遇”。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女士和a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之间是一般民事关系,王女士要求实现“同工同待遇”的劳动权利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判决驳回王女士的诉讼请求。【评析】本案中,派遣“身份”成关键。双方对申诉事实均无异议。王女士认为尽管自己是劳务公司派遣到a公司工作的,但是她在法律上是一名正常就业的劳动者,理应受到《劳动法》的保障,在a公司的工作是自己履行劳动义务的事实行为,而自己相对地也应当享受劳动权利。仲裁庭和人民法院对于王女士的遭遇也很同情,但是认为按照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王女士与劳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与a公司仅是
依据一份“劳务协议”的一般民事合同关系,这不是《劳动法》可以调整的,故仲裁庭与人民法院据此做出不利于王女士的裁决和判决。
劳务派遣中同等劳动不同等待遇是比较常见的问题,现行《劳动法》对此却无相应的规定,但《苏州市劳务派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却做了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一般由劳务派遣企业按月足额发放。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实际用人单位同岗位职工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除依法代扣代缴劳务派遣人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税费外,不得以收取管理费、劳务税和其他经营税费等名义克扣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劳务派遣企业应当按规定给予劳务派遣人员享受相应的保险福利待遇。
劳务派遣工从法律上说是完全意义上的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一切劳动权利,受到《劳动法》的保障。劳动者在付出同等劳动后,不应当受到任何待遇歧视和精神歧视。法律对此一定要有特殊规定,否则劳动者难以采用司法途径得以救济。
案例5 劳务工也该有加班费
【案例】林先生作为劳务派遣工被派到本市一家从事物业管理的b公司担任办公大楼的保安。半年后,林先生向b公司要求节假日期间的加班工资,但被拒绝,理由是《劳动法》上的加班工资应当由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支付,b公司只依照双方的《劳务合同》的约定,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法律义务。无奈中的林先生只得将自己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和b公司告上仲裁庭,要求两被告共同支付加班工资和经济赔偿金。
经过仲裁庭调查,查明林先生确有在节假日加班而未获加班工资的事实存在。劳务派遣公司以自己履行为林先生缴付社会保险金等义务并且从未安排其在节假日加班为由进行答辩,b公司则抗辩称:无论是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还是其与林先生签订的劳务合同,均没有约定自己有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并且自己与林先生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都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应当成为劳动争议诉讼的主体,且不受《劳动法》的调整。仲裁庭多次调解不成,最终裁决由劳务派遣公司向林先生支付加班工资和经济赔偿金。【评析】本案林先生作为正常就业的劳动者,依法应当获得《劳
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但是究竟应当由劳务派遣公司还是b公司履行支付的法定义务呢?仲裁庭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五条“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约定,由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承担或者部分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未按照约定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的规定,裁决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类似于劳务派遣加班费事先没有约定而产生的争议,在现实生活里还是不少。由于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三方的法律关系不明确,往往造成责任主体不明确,也造成劳动者维权难度高,处理结果争议大的不利后果。实际上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合二为一的时候和劳动者之间就形成完全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了。因此,将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作为共同的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是有法理根据的,同时,这样做也有利于实践操作。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法律对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之间的责任进行合理的规定,也不利于责任分担的公平与公正,所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是必要的。
案例6 他与实际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吗
【案例】小张自20xx年1月开始在a公司工作,担任司炉工,但从未与a公司订立过劳动合同。a公司为规范企业管理,与河北省b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由该派遣公司提供人员。20xx年11月1日b县劳务派遣公司与小张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系小张本人签字和b县劳务派遣公司加盖印章。小张仍被派遣到a公司工作,今年2月20日小张在工作中受伤,被送往北京医院,经诊断为右桡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右肘关节脱位,右桡神经损伤,于今年2月20日至3月22日入院治疗,出院后在家休养,伤愈
后,今年7月3日a公司安排小张负责看门。b县劳务派遣公司承认小张在今年2月20日受伤时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同意为小张办理工伤申报手续。但小张认为本人一直为a公司提供劳动,于今年6月9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a公司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因a公司否认与小张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小张于同年8月15日向本委提出仲裁申诉,诉请确认其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结果:依法驳回小张的申诉请求。
【评析】依据《劳动法》第十六、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小张在劳动合同上的签字,可以确定与b县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系小张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鉴于小张与a公司从未订立过劳动合同,故本委确认小张在今年2月20日受伤时与a公司没有劳动关系,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篇二:劳务派遣合作协议通用版(与劳务公司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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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XX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派遣学生就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尊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属合法劳务派遣企业,与公司(以下称:用工单位)签订合法劳务派遣合约,甲方委托乙方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的学生,与甲方签订合法劳动合同。
2、甲方必须诚实、信用、谨慎、依法有效地办理委托事务,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公司公章的招聘简章。
3、甲方应主动及时与乙方沟通,就业信息、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负责乙方输送的应聘学生接待,面试等工作,并及时向乙方反馈面试结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受甲方委托招聘甲方员工,乙方应提供个人真实资料(如姓名、现住址、联系方式等)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给甲方备案。
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包括年龄、学历、身高等),收集应聘者并批量输送到甲方面试。
3、乙方应向应聘者详细介绍甲方就业信息内容,不得更改甲方就业信息内容,如因乙方更改就业信息或以欺骗方式将应聘者输送给甲方而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将就业者统一输送到甲方规定的面试地点,并将就业者名单在面试前一天晚上20:00时前发送给甲方。
5、乙方如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许可,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因乙方非法向应聘者收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本协议从 年 月 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四、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和乙方招聘委托书同时使用。
甲方(盖章):XX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签字):
甲方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热搜合同: 境外劳务派遣和雇用合同推荐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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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乙方出国和归国的组织工作,以及出国前的思想教育、外事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负责组织乙方出国前体检、培训、考试、护照等;负责为乙方办理签证及国内相关工作;负责乙方出境条件的审查确认工作。 负担乙方在履约期间的工资报酬,负责向乙方提供住宿、用餐食堂、上下班交通工具、医疗就医条件。 向乙方提供限量标准的生活用品及施工工具:4.1生活用品:床铺及床上用品(床垫、被盖、枕头、蚊帐)一套。4.2施工工具:完成生产活动所需材料、设备和生产机具4.3如乙方超出使限量标准的生活、劳保用品,则由乙方按成本价负担相应费用;如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生产工具损坏的至少按照原价50%进行赔偿。5.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不要求乙方在不安全的环境下工作,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6.负责对乙方工资支付工作,并对乙方工资支付结算情况提供咨询、解释和问题协调处理。7.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考虑安排乙方进行休息,乙方对此规定必须无条件执行,休息时间由甲方确定,原则上每个月不超过2天。8.甲方负责现场协调管理,包括乙方在外期间护照的统一管理。9.甲方负责乙方履约期间的伤亡、意外等事故的处理及家属的安抚工作。10.承担乙方自中国境内机场或火车站至境外工人住宿地之间的差旅费及行李托运费。负责工人在合同结束回国后至县级城市的接送,费用由甲方按长途汽车费用为标准承担。乙方行李超过规定标准,费用自理。11.在乙方同意并授权条件下,甲方负责对乙方发生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以及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司法机关提起的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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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务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定本劳务合同。
一、乙方现在________________公司(单位)工作(学习),经乙方征得工作单位/学校同意,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乙方利用业余/课余时间在甲方公司提供兼职的________________工作等,双方同意建立劳务关系。
二、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务关系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提供临时性劳务工作,其余时间由乙方自行安排。
五、劳务报酬
乙方兼职期间的劳务报酬标准为 元/小时。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结算及发薪日为每月 15 日。酬劳所涉税收由甲方代扣代缴。
六、工作要求
1、乙方具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开、泄漏、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第三人(包括甲方内部员工)知晓甲方的各类信息。
2、乙方须遵照甲方及国家、行业标准等的要求进行工作,严禁违规违章作业。
3、乙方承诺依照甲方的通知及时提供劳务,否则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另行委托他人提供劳务。
七、规章制度
1、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确实已熟知甲方之规章制度,并承诺自觉遵守。合同期间,如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按该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2、甲方所订立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公示或乙方签收后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又没有续约的,本合同终止。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
4、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九、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各项真实、合格、有效的证件及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证件及资料有虚假、欺骗等现象,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2、甲方或乙方无约定或法定事由解除本合同,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乙方须在甲方安排人员接岗并完成接交工作后方可离岗,乙方工作接交未完成而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本合同约定的月报酬二倍承担违约金。
十、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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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雇员(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因工作需要,甲方决定聘任乙方为自己工作。为明确双方的职责,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务关系,共同遵守履行。
一、用工期限
1、本合同的用工期限为:__________月。
2、本用工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算,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双方约定,试用期为:__________月。
二、工作内容
1、岗位职责:
2、工作任务:
3、岗位要求:
三、劳动报酬
1、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月。
2、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3、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日。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工作时间
(1)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2、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要求,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和信誉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保证工作条件。
2、按时支付劳务费。
3、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乙方职责
1、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
2、听从甲方负责人的指挥。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六、合同变更、解除
1、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_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务合同协议书》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当解除条件符合劳动法规定时,双方均可合法解除本合同。
七、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的相关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均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因违约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的,责任方应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给对方。
八、附则
1、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双方各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