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合同网

导航栏 ×

员工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22-10-07

今日合同: 员工劳动合同其二。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并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当我们进入公司的时候,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们所说的合同可以依法保障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你是否在为如何撰写劳动合同而感到苦恼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今日合同: 员工劳动合同其二,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乙方在甲方的试用期为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工作______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1、乙方返聘期间的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工作范围内应服从甲方安排,同时服从甲方的工作调整。

3、乙方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适应期

1、乙方在甲方工作前_____个工作日为适应期,适应期期间如因任何原因离职,甲方不给予任何形式的报酬和补贴。

2、如由适应期进入试用期,则工资支付从入职第一天开始。

四、工作待遇和报酬

1、乙方在试用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乙方享受试用期员工工资待遇。

2、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人民币_________元/月,甲方要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3、甲方必须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的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4、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食宿

甲方不提供食宿,由乙方自理。

六、试用期时长

试用期内,如乙方工作表现突出,为甲方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经甲方批准可提前转正。如因请假或表现较差,甲方可延长乙方的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为____个月。

七、工作纪律

1、乙方在试用期间,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2、如有违法或思想、工作表现差,以及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试用乙方。

八、合同解除

试用期未满,如乙不愿在甲方工作,亦可提前解除协议,但需提前_____周通知甲方,乙方离职前要办理好移交手续,归还甲方财物。

九、特别约定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甲乙双方可就保守商业秘密、竞业禁止或培训等订立专项协议,此类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小编推荐

[热搜协议]公司员工劳动合同其二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当进入公司时,签订双方满意的劳动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劳动合同受到了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签订好合同后双方就有履行合同的义务。有没有可以参考借鉴的劳动合同模板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搜协议]公司员工劳动合同其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 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及培训等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机房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每周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周周 为休息日。特殊情况按照客户需求安排工作实景等下班。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 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 元

(三)经甲乙上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做下列分配:

a.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种子分配办法绝地共,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 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 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提成工资制,根据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条件下作出下列提成工资制:

5—10万单子按3%提成。10—15万单子按4%提成。15万以上单子按5%提成

工装视情况而定。

d.提成每月20号按客户所交工程款的比例发放。

e.中途无故不干丢下工地不管等原因,甲方无理由拒绝发放乙方的一切工资以及提成,清洁严重的甲方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

五、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按照执行。

六、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在使用期内达不到甲方的基本业务能力的;

3.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或私自接私转单等情况的。

4.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5.因工伤或病害等无能力工作等原因的。

七、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节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效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感部门举报。

八、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感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于 年月 日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在附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公章

签名日期:

今日协议: 保定市劳动合同其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进入公司和单位工作后,签订双方满意的劳动合同是不可忽视的一步。对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遵守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那么有哪些劳动合同范本值得我们借鉴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今日协议: 保定市劳动合同其二”,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________工种。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斑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__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第六月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年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频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七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_______;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________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______元;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第九条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鉴证机关:____________(盖章)

合同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合同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劳动合同其二


随着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进入单位或公司后,一般就会使用到劳动合同。所谓合同是是当事人或者当事双方约定某件事情的一种协议。你知道劳动合同应该需要什么问题吗?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简易劳动合同其二》,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及邮政编码: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及邮政编码:

甲方(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以下称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合同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力、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形式:

2.合同有效期限为_年,至_年_月_日止。

3.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

4.合同期限至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5.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个月内为试用期。

6.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_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属加班时间部分,应按加班工资计发。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一)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合同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七)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及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合同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停工医疗期计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的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如乙方依据上款第2项至第6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七)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级医务劳动鉴定委员确认属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除试用期内或职工被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别规定等情况外,合同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对方。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填发《职工劳动手册》、转移档案等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待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合同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按《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属试用期内或因乙方被作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甲方不发给补偿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合同: 劳动合同其二


随着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法规,当进入公司后工作后,签订双方都保障的劳动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订立书面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违反该义务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你是否在寻找有关劳动合同的范本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最新合同: 劳动合同其二”,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仍不受理,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事项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

第二条 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

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条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给付义务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共同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第五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二条 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持有《外国专家证》并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

第十五条 本解释施行前本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抵触的,自本解释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

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协议模板]劳动合同其二


在平时建立好劳动关系的时候,一般都需要签订双方满意的劳动合同。合同可以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签订好合同后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你平常接触过劳动合同吗?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协议模板]劳动合同其二》,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篇一: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和法 律制度,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面也有共同之处,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又有着明显的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代替。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第一,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个人,一方是企事业单位或雇主等。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另一方是 企业 。这就是说,劳动者个人作为出卖劳动力的一方不能签订集体协议,而工会组织也不能为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以工作任务、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为基本内容,但在具体订立协议时是有区别的。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简单,一般都在法律、法规中直接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可由劳动合同规定,那是单一的。而集体合同调节集体劳动关系,内容全面、复杂,带有整体性。劳动关系的内容在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或只规定基本标准,以及个人劳动合同中的某些问题未由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合同都可以规定。

第三,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产生的时间不同。劳动合同产生于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参加劳动前,是以劳动者就业为前提,是劳动者个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而集体合同产生于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它不依单个劳动者参加劳动为前提。

第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作用不同。劳动合同的作用在于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益。而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于改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群体利益。

第五,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效力不同。就职工一方来说,集体合同对一个单位的全体职工有效,而劳动合同只对劳动者个人有效,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工伤保险,是指为因工致伤,病残或者死亡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助,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等必要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特征:

(1)工伤保险的对象具有特定性.

(2)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其他社会保险则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

(3)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的一种社会保险,职工不负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4)工伤保险的赔偿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赔偿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5)工伤保险的目的不仅在于对受伤害者的事后救济,而且还注重对职业伤害的预防.

劳动争议的特点是:

第一,劳动争议的主体是劳动关系双方,即发生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二者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因而所发生的争议称为劳动争议;第二,劳动争议必须是因为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争议。

有的争议虽然发生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但争议的内容不涉及劳动合同和其他执行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如劳动者一方因为与用人单位发生买卖合同方面的纠纷,属于民事争议,不是劳动争议。

篇二:集体合同与个人劳动合同的区别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不同的:

第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不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另一方是 企业 。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个人,一方是企事业单位或雇主等。这就是说,劳动者个人作为出卖劳动力的一方不能签订集体协议,而工会组织也不能为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都以工作任务、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为基本内容,但在具体订立协议时是有区别的。集体合同调节集体劳动关系,内容全面、复杂,带有整体性。劳动关系的内容在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或只

规定基本标准,以及个人劳动合同中的某些问题未由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合同都可以规定。而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简单,一般都在法律、法规中直接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可由劳动合同规定,那是单一的。

第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产生的时间不同。集体合同产生于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它不依单个劳动者参加劳动为前提。而劳动合同产生于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参加劳动前,是以劳动者就业为前提,是劳动者个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

第四,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作用不同。集体 合同制度 的作用于改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群体利益。而劳动合同的作用在于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第五,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同。就职工一方来说,集体合同对一个单位的全体职工有效,而劳动合同只对劳动者个人有效,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篇三: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内容提要: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两种合同形式,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面有共同之处,从历史角度看,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只有在劳动合同确立了雇主和雇员的劳动关系后才有集体合同。 从两者的比较角度看,既有相同之处(如都有关于雇员和雇主的权利义务规定),又各具特色,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五个方面的主要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代替 关键词: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 目的 主体 内容 法律效力 责任

一﹑正确认识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概念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一般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2)劳动合同是合法行为,即当事人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是实现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和手段,因而,除具有如上所述的一般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

(1)就主体而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意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必须一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即劳动力的使用者;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即劳动力的所有者。因此可成为劳动合同主体的劳动者,必须具有提供劳动力的能力;而且用人单位必须要有使用劳动力的能力,即是具有特定资格的法人或者其它依法成立的组织、团体。

(2)因劳动合同而确立的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在缔结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自由协商而决定劳动合同的内容;然而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劳动者纳入用人单位生产体系从事劳动,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因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属性。

(3)就内容而言,劳动合同是以确立劳动关系为目的,以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协议。

(4)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由于用人单位基于经济上的力量,较之劳动者具有优势地位。因此,为维护弱者一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往往大量介入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合同有别于一般私法上合同的社会性。国家法律大量介入劳动合同的结果,造成国家以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与劳动条件最低标准,使劳动合同内容受到国家法律的极大影响。

根据《劳动法》第33条和原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劳部发[1994]485号)

第5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是工会组织或职工推举的代表职工与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1)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力使用者即企业,另一方是全体职工,全体职工一方由工会组织(没有建立工会的,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作为其代表。

(2)具体合同是一种劳动协议,而非民事、经济协议。集体合同所反映的是以劳动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关系,是规定全体职工与企业之间整体性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一种协议,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

(3)集体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而且集体合同文本必须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分析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之间的联系

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其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劳动合同在劳动法范畴内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劳动合同尽管也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也体现为一种“合意”,但与一般民事合同已有很大区别。为了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给予必要的法律保护,国家对劳动关系进行了很强的干预,相对于民事合同来说,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内容作了很多的限制,劳动合同已不能简单地适用合同自由原则。概括起来,这种限制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受国家法律的限制。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到具体的条款,劳动法都作了许多强制性规定。如在订立劳动合同上,法律规定不得有性别歧视,必须照顾残疾劳动者就业;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则更多体现了国家强制性规定,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工作时间、法定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护、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 提供社会保险等。二是受集体合同的限制。集体合同是工会与企业签订的、以企业职工集体劳动条件为内容的协议。一般国家立法都明确规定集体合同有优先于劳动合同的效力,如法国《集体合同法》规定,集体合同可以像法律一样直接生效并对劳动合同有约束力。我国《劳动法》第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因此,凡有集体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与其相抵触,或者是,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劳动合同的这些特点,使劳动合同独立于民事合同,置于劳动法的范畴。而由于劳动法在性质上可以归属于社会法,因此劳动法也具有了社会性品格,其法理念在相当程度上须体现了社会大众的利益,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劳动合同看作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私的合同”,它相当多的内容已经超越了意思自治的范畴。因此对劳动合同的法律属性,应定位为劳动法范畴,适用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法理。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随着近年来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劳动关系矛盾重重,劳动关系状况令

人堪忧,而这些矛盾的本质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力量和地位相差悬殊,仅依靠双方自主调整只能使情况进一步恶化,因此,急需多层次的法律调整机制即宏观、中观和微观机制予以规范和协调。其中宏观机制即法律制度,中观机制即集体合同制度,微观机制即劳动合同制度。而在多层次的法律调整机制中,由于法律只能规定最低标准,劳动合同更多体现用人单位单方意志,集体合同制度无疑成为协调劳动关系至关重要的法律制度。这也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经过一百年实践得出的人类宝贵经验和财富。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面有共同之处﹐从历史角度看,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只有在劳动合同确立了雇主和雇员的劳动关系后才有集体合同。

三﹑深刻认识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区别,以规范劳动力市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从两者的比较角度看,既有相同之处(如都有关于雇员和雇主的权利义务规定),又各具特色,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五个方面的主要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代替。

1〃实行目的不同。实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利用合同制度实现和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主体是雇主或雇主团体与由工会代表的全体职工,在我国是企业与由企业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代表的全体职工;劳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与单个雇员,在我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 3〃内容不同。集体合同不仅规定本企业的一般劳动和生活条件,而且涉及

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内容具有广泛性、整体性的特点。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内容多是关于劳动条件的规定。集体合同的内容应当归纳为12项三个方面: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就涉及(一)劳动报酬(二)工作时间(三)休息休假(四)保险福利(五)劳动安全与卫生以及职工培训(六)劳动纪律(七)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八)集体合同的期限(九)变更、解除与终止集体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十)争议的处理(十一)违约责任(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等进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4〃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工;劳动合同仅对劳动者个人有约束力。集体合同规定了本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无效部分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代替。集体合同是通知集体协商订立的﹐根据原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第7条的规定,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原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第17条规定:“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有过激行为。”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基本原则:一是合法的原则。合法原则是集体合同订立过程中最基本的原则。主要包括协商、订立的程序合法和协商内容、订立合同的条款合法两个方面。这里的合法主要指《劳动法》和劳动法相关的配套法规及其它法律、法规与规定。二是平等合作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参与协商的工会组织与企业不存在隶属关系,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因此互相都有充分表达意见的权利。任何一方不能依仗权势,通过胁迫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订立不平等合同。不平等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三是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劳动法虽然是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为主要宗旨的,但它所保护的权利不是没有义务的权利,而是和义务相结合的权利。劳动者必须履行了劳动的义务,才享有劳动的权利,才能享有支配、使用劳动的`权利。所以,在集体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 四是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

[协议参考] 劳动合同其二


随着法律法规的建立与完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入单位后,就需要用到劳动合同。对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遵守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你是否正在寻找有关劳动合同的模板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协议参考] 劳动合同其二”,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这些天,我们大约都听到过关于企业紧急裁减临时用工的事情。其实企业并不是不需要这些临时工了,而是因为他们虽然被叫做临时工,却长年累月为企业工作着,已经成为事实上的长期工。今年一月一日开始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给予了这一部分劳动者更多切身的实际意义的劳动保障和法律支持,并且要求企业用工必须在《劳动合同法》的范畴里开展。然而,劳动者并没有从寄予厚望的《劳动合同法》中受益,相反,却遭遇了来自用工单位的辞退或变通了用工方式。企业因此转嫁了自身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最初阶段就遭遇了尴尬。

用工单位大约是出于害怕增加企业用工成本,认为一旦和这些职工签订用工合同,就是“除法定理由之外的终身雇佣”,就是让这些职工捧上了“铁饭碗”,企业将失去用工的自主权。还有的单位采取劳动派遣的方式招用劳动者,认为是降低用人成本的有效途径,因为劳务派遣只需支付职工工资,职工的社会保险、辞退赔偿等各种责任可转嫁给劳务公司。总之,企业为了自身利益,采用了种种手段来企图钻《劳动合同法》的空子,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我们应该怎样评判企业的这种行为呢?企业不仅仅是一个创造社会财富的单位,更应当成为担当社会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楷模。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与企业密切相关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前前后后的一些企业的表现却让人侧目。企业将自己应该担负的责任和本应当承担的社会职责一脚踹给了社会,让国家承担劳动者失业的重负。这是企业一种“无良”的表现。殊不知,正是企业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在劳动者心里制造了极大的恐慌。让人们无形中对国家政策失去信心,对法律产生了怀疑。企业的诚信度因此降低,法律的公正遭遇了挑衅。《劳动合同法》一颁布就遭遇了这样的尴尬。

其实,不仅仅是企业在这样做,事业单位里的劳动用工也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现象。为了节约开支,为了本集团,小单位的一己私利,很多事业单位的临时用工也在尽量规避着《劳动合同法》的刚性要求。这些单位借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执法监察鞭长莫及,人力有限,不能顾及等因素,玩着打“擦边球”的游戏。事业单位里的临时用工不规范现象比企业有过之而无不及。

企事业单位本来应该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力,但是因为一己私利的困扰,企业的经营者和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无一例外地选择了与法律玩“捉迷藏”的游戏。他们的行为对社会和国家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在群众中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是难于弥补的。劳动者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敢于站出来维护自身利益者凤毛麟角。须知,在企事业单位的强势威迫之下,作为孤独个体的劳动者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与强势者抗争,即使取得了法理上的胜利,但最终吃亏的还是劳动者本人。所以很多人宁可眼睁睁吃亏,也要委曲求全,向强势者低头,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为了一份得来颇为不易的工作也只能这样了。

《劳动合同法》遭遇的尴尬实质来自于企事业等用人单位负责人对法律的漠视。构建和谐社会就需要密切关注劳动者的冷暖,各企事业单位不可以推托自身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不能满足于发放资料,给用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等形式上的宣传,而应该主动深入到劳动者中去,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过程中给劳动者打气、助威、添力,真正让劳动者感受到《劳动合同法》不仅仅是一段文字的生硬表述,更是大家感得到,摸得着的温暖的体验。

员工劳务合同其二


随着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我们在进入公司开始工作的时候,一般都要签订双方满意的劳动合同。我们所说的合同可以依法保障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你知道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才是规范的吗?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员工劳务合同其二”,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乐味多厨房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发包方)乐味多餐饮

乙方: (承包方)

甲乙双方跟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甲方经营需要,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厨房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共同签署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经营的主要内容

1、承包方式

乙方组织厨师团队负责甲方后厨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在厨房工作的员工全部由乙方指派。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承包经营报酬。

2、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厨房的期限暂定为一年

承包经营期限为会计年度即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3、承包经营报酬的约定

(1)乙方承包甲方后厨月费用为人民币¥62000元(大写:陆万贰仠元整)

(2)乙方每月5号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厨房人员实际出勤花名册,(但甲方不参与其工资的发放)。每月21号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厨房承包费用,乙方自行分配。所有员工社会保险及相关福利与甲方无关,个税扣敫可由甲方会计人员代扣(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承包期内,甲方为乙方厨师队伍免费提供员工宿舍(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和膳食(按甲方员工餐住标准执行)

二、甲方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成果按以下方式考核:

(一)、收入指标考核

1、乙方承诺按月完成甲方核定的每月营业额任务指标¥30万元(叁拾元整)

2、乙方应与甲方前厅人员做到友好沟通,有效沟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指标。如乙方完成指标,甲方应拿出指标超额(以万元为单位)部分的1%作为后厨人员的奖励。如乙方未完成指标(不足整万按整计算万)则乙方同样作出1%的罚金。

(二)、菜品成本率考核

1、核定菜品成本率:42%-46%,即毛利率54%-58%。

2、当月实际菜品成本率超过核定菜品成本率的上限或低于核定菜品成本率的下限,每超过或低于1个百分点扣发月承包报酬总额的1%,但扣款比例最多不超过2%。不足1%的部分,按上述比例计算。

3、乙方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实际菜品成本率超过核定菜品成本率指标2%以上,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另行再处以月承包报酬标准全额2%以上的处罚。

(三)、甲方对乙方的管理要求

1、乙方派驻甲方的人员结构及编制

(1)乙方派驻的厨房团队的员工总数为13人,其中:厨师长1人,炉火3人,其他岗位员工9人。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将厨房编制及人员定岗、定员情况报甲方,并作为本合同附件。若乙方需调整定编定岗及派驻人员,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2)乙方派驻的厨房团队的员工人数,应能满足甲方经营变化的需要限乐味多三、四楼场地,(如需场地扩张,费用另作商议)。乙方派驻的人员需要调换或减少时, 必须保证菜品质量及出菜速度,不能影响到酒店的正常经营,甲方有知情权,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乙方派驻员工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2、厨房及员工管理

乙方承包厨房员工行为规范应服从甲方统一管理,按照甲方管理规章进行相应的处罚,并从当月承包报酬中扣除相应各罚款:

(1)乙方厨房员工偷拿厨房财物(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的食品、干副材料、油等),每发现一次,扣除月承包报酬标准金额的2%,但不低于偷拿财物的成本;厨房员工偷吃食品,每发现一次,按成本价的10倍扣除;

(2)发现厨房员工出菜不开单或少开单的情况1次,每次按月承包报酬标准的2%扣除,但不得低于未开单或少开单菜品的售价;

(3)发现厨房员工出菜自行收款或自行收款后不入账的情况,每次按月承包报酬标准的2%扣除,但不得低于实际收款的金额;

(4)乙方公司人员接受供应商的宴请、财物等行为或向供应商索要上述经济利益的,发现1次按月承包报酬标准的5%扣除。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工作场地及设施设备,乙方有使用权,设施设备的维修(自然损坏)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必须爱惜甲方设施设备,人为损坏自行承担,且对甲方提供的水、电、汽(甲醇)必须做到节约使用,如一担发现浪费,视情况处以罚金。

2、对乙方厨房员工日常行为规范进行监督,并按甲方的管理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3、负责厨房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物资的采购工作,采购流程按甲方现有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4、负责监督乙方出品质量,并提出改进意见及建议。

5、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组织厨房财务收支的核算工作。

6、乙方派驻甲方人员发生变动后未达到甲方岗位技能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调整。乙方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可视情况对乙方承包报酬作出相应扣减。

7、在厨房员工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情况下对乙方进行处罚。并根据厨房员工的工作表现,向乙方提出奖惩建议。

8、乙方或厨房员工的行为给甲方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属其派驻范围内的员工有完全的人事自主权,如招聘、晋升、解聘等。

2、乙方应完善与其派驻员工的用工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交纳管理费等。乙方于其派驻员工因劳动纠纷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的员工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在承包期内将健康证交给甲方保管。

4、乙方全面负责承包厨房的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按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内部管理工作。如因乙方的原因出现食品中毒或安全生产事故及卫生部门的罚款,甲方可视情况按次处以1000-50000元的罚款,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也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所有员工(含厨师长)在行为规范、考勤管理、新菜品开发、市场考察、盘点等方面应遵守甲方酒店管理制度的要求,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

6、乙方应将厨房编制及人员定岗情况在本合同签署时交给甲方,不可随意变动派驻人员。乙方派驻人员发生变动需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并保证变动后的派驻人员满足甲方的技能要求。

7、厨房的设备设施及存货的管理按照甲方现有管理制度执行。乙方有义务保护厨房设备设施及存货的安全完整。因乙方原因造成厨房设备设施及存货非正常损失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样或赔偿甲方的损失。

8、乙方对厨房生产经营所需物资的采购工作及餐饮部的日常管理有权提出建议。

9、乙方有义务每月为甲方营业做出新菜品调整,每月出新菜品,时令菜的推出,对所推菜品做到新、奇、特、鲜。

四、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协商签订续约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2、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合同的,须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而提前终止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整。

3、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1)因乙方原因,出现较严重的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

(2)非甲方原因,乙方承包厨房停工1天(含1天)以上。

4、非因乙方原因,甲方连续两个月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承包报酬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其他约定

1、对除乙方承包厨房外的餐饮部其他员工,由甲方决定编制,并进行人事管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甲方可予以采纳。

2、菜品价格由甲方餐饮部管理人员会同乙方厨师长共同确定。甲方及其关联单位在酒店餐厅的消费,消费价格按照甲方原有价格政策执行。

3、乙方在承包期内应控制合理的库存物资,对申请采购超过500元等贵重物资,及其它非常用性质的原辅材料,在承包期结束时仍未耗用完的,应由乙方按承包期内相应物资的平均采购价格购买。购买款直接从乙方的结算款项中扣除。

4、本合同一式5页、一式2份,双方各持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如双方发生纠纷且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各方

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代表: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