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合同:消费券发放合作协议(示范版)。
消费券发放合作协议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消费券发放合作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合作内容
1.1甲方为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发起方,乙方为商家拓展及营销交易系统平台(以下简称:营销平台)的技术支持方。
1.2甲方制定消费券发放方案,也可称为营销活动。
1.2.1消费券发放方案包括消费券发放的方式及期限等内容,具体以附件的为准。
1.2.2消费券发放方案中涉及到地面推广营销物料的,该营销物料由甲方负责设计、印刷及运输。
1.2.3协助乙方完成相关商户对消费券的咨询、投诉事宜。
1.2.4其他:
1.3乙方负责通过营销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及运营支持。具体包括:
1.3.1负责消费券发放方案在营销平台的公告、发布事宜。
1.3.2负责活动商家的拓展及培训。包括:
(1)对符合消费券发放方案要求的商户进行沟通协调及业务培训。
(2)与商户确认最终的消费券发放方案。
(3)就核销消费券的操作步骤进行培训。
(4)协助商户就相关营销物料进行摆放、宣传。
1.3.3提供消费券发放及使用的对账平台,并提供可供查看并下载包括但不限于日账单、月账单等相关消费的数据。
1.3.4处理相关商户对消费券的咨询、投诉事宜。
1.3.5乙方负责根据甲方需要对指定优惠群体在指定特惠商户处消费的营销资金与银行卡交易资金进行并账,并按正常收单模式向商户提供个工作日合并清算服务。
1.3.6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每张兑现消费券的市民与商户交易信息。交易信息包括手机号、使用消费券的商户名称和交易金额。
1.3.7其他:
第2条合作费用及支付
2.2甲方根据合作的项目向乙方支付合作服务费,本合同费用均为含税费用。
2.1.1费用分类
(1)一次性平台接入费:人民币元;
(2)合并清算服务费:人民币元;
(3)验证核销服务费:人民币元;
(4)机具服务费:人民币元;
(5)商户拓展及营销服务费:人民币元;
(6)宣传物料设计印刷费:人民币元;
(7)其他费用:
2.1.2合作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元。
2.2费用支付
2.2.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指定的收款账号支付合作服务费用。
2.2.2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名:
指定收款账号:
2.3发票开具
2.3.1乙方应于甲方每一期付款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内容为:。
2.3.2甲方的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第3条营销补贴的预付及结算
3.1如通过乙方进行营销补贴(含营销平台积分)资金与实际交易资金的并账处理(即合并清算),甲方应按约定将预计的营销资金在活动开始前个工作日内,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3.2乙方应于每月日向甲方提供执行营销补贴款的清算报表。
3.3乙方接收甲方营销补贴资金,用于对商家特惠进行补贴,该资金不得挪用。
3.4营销活动结束后,如该营销补贴金额有余款,经双方核算、确认后划回甲方指定账户。
3.4.1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名:
指定收款账号:
第4条合作期限
4.1双方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2合作期限到期后,如双方续签合同,应另行签订书面续签协议。
第5条违约责任
5.1逾期付款责任
5.1.1如甲方未按约支付营销补贴款,则乙方要求甲方补足营销补贴款。如甲方未按约补足,乙方有权停止相关营销活动。
5.1.2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合作服务费用的,应当以合作服务费用总额为基数,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万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经乙方书面提醒,甲方仍未按照乙方约定期限支付的,乙方有权停止自违约之日起的营销活动,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再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合作服务费用。
5.2执行瑕疵责任
5.2.1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执行相关营销活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5.2.2如乙方未按照约定内容执行营销活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正执行内容。如乙方未按约修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全部合作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5.2.3因营销活动平台政策调整、相关主管部门政策调整等非乙方原因而导致消费券发放方案不能按约执行的,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协商替代方案。
5.3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经守约方通知后日内仍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另外约定处理。
第6条保密条款
6.1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布的广告内容、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6.2双方承诺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得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无论何种原因)之后仍需履行。
第7条合同联系方式
7.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7.2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7.3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7.4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7.5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
第8条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8.2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9条争议解决
9.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9.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0条附则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一、活动城市
二、营销预算
三、活动时间
年月日
四、活动商户
五、营销活动规则
1.共分次发放。
(1)第一批次:发放元通用券(电子券)、元现金券,金额共计元,发放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第二批次:发放元通用券(电子券)、元现金券,金额共计元,发放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类型和模式
本次活动共发放张消费券。
(1)其中元通用券(电子券)张,元通用券(电子券)张,元通用券(电子券)张;
(2)通用券(电子券)可在符合条件的餐饮、百货(不包含超市、便利店)、书店使用,消费满元、元、元可对应抵用一张元、元、元通用券(电子券)。
(3)元现金券可在符合条件的餐饮、百货(不包含超市、便利店)、书店直接使用。
(4)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每笔消费支付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
3.操作流程
(1)领取及使用:
一是通用券(电子券)领取方式。
登录进行抢券。抢券成功后,优惠券保存在卡包中。
每人仅限抢一张。
领取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开始放券,放券数天平均等分,抢完为止。
抢券后在日内进行消费,过期作废。
二是现金券领取方式。
由发放,每人仅限领取一张,消费时间截止到年月日,过期作废。
(2)核销方式。
一是通用券(电子券)。领券成功后只要到符合条件的餐饮、百货(不包含超市、便利店)、书店行业商户使用支付达到规定的金额即可满减优惠。
二是现金券。领券成功后只要到符合条件的餐饮、百货(不包含超市、便利店)、书店行业商户可直接使用。
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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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发放合作协议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消费券发放合作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合作内容
1.1甲方为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发起方,乙方为商家拓展及营销交易系统平台(以下简称:营销平台)的技术支持方。
1.2甲方制定消费券发放方案,也可称为营销活动。
1.2.1消费券发放方案包括消费券发放的方式及期限等内容,具体以附件的为准。
1.2.2消费券发放方案中涉及到地面推广营销物料的,该营销物料由甲方负责设计、印刷及运输。
1.2.3协助乙方完成相关商户对消费券的咨询、投诉事宜。
1.2.4其他:
1.3乙方负责通过营销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及运营支持。具体包括:
1.3.1负责消费券发放方案在营销平台的公告、发布事宜。
1.3.2负责活动商家的拓展及培训。包括:
(1)对符合消费券发放方案要求的商户进行沟通协调及业务培训。
(2)与商户确认最终的消费券发放方案。
(3)就核销消费券的操作步骤进行培训。
(4)协助商户就相关营销物料进行摆放、宣传。
1.3.3提供消费券发放及使用的对账平台,并提供可供查看并下载包括但不限于日账单、月账单等相关消费的数据。
1.3.4处理相关商户对消费券的咨询、投诉事宜。
1.3.5乙方负责根据甲方需要对指定优惠群体在指定特惠商户处消费的营销资金与银行卡交易资金进行并账,并按正常收单模式向商户提供个工作日合并清算服务。
1.3.6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每张兑现消费券的市民与商户交易信息。交易信息包括手机号、使用消费券的商户名称和交易金额。
1.3.7其他:
第2条合作费用及支付
2.2甲方根据合作的项目向乙方支付合作服务费,本合同费用均为含税费用。
2.1.1费用分类
(1)一次性平台接入费:人民币元;
(2)合并清算服务费:人民币元;
(3)验证核销服务费:人民币元;
(4)机具服务费:人民币元;
(5)商户拓展及营销服务费:人民币元;
(6)宣传物料设计印刷费:人民币元;
(7)其他费用:
2.1.2合作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元。
2.2费用支付
2.2.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指定的收款账号支付合作服务费用。
2.2.2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名:
指定收款账号:
2.3发票开具
2.3.1乙方应于甲方每一期付款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内容为:。
2.3.2甲方的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第3条营销补贴的预付及结算
3.1如通过乙方进行营销补贴(含营销平台积分)资金与实际交易资金的并账处理(即合并清算),甲方应按约定将预计的营销资金在活动开始前个工作日内,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3.2乙方应于每月日向甲方提供执行营销补贴款的清算报表。
3.3乙方接收甲方营销补贴资金,用于对商家特惠进行补贴,该资金不得挪用。
3.4营销活动结束后,如该营销补贴金额有余款,经双方核算、确认后划回甲方指定账户。
3.4.1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名:
指定收款账号:
第4条合作期限
4.1双方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2合作期限到期后,如双方续签合同,应另行签订书面续签协议。
第5条违约责任
5.1逾期付款责任
5.1.1如甲方未按约支付营销补贴款,则乙方要求甲方补足营销补贴款。如甲方未按约补足,乙方有权停止相关营销活动。
5.1.2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合作服务费用的,应当以合作服务费用总额为基数,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万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经乙方书面提醒,甲方仍未按照乙方约定期限支付的,乙方有权停止自违约之日起的营销活动,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再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合作服务费用。
5.2执行瑕疵责任
5.2.1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执行相关营销活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5.2.2如乙方未按照约定内容执行营销活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正执行内容。如乙方未按约修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全部合作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5.2.3因营销活动平台政策调整、相关主管部门政策调整等非乙方原因而导致消费券发放方案不能按约执行的,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协商替代方案。
5.3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经守约方通知后日内仍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另外约定处理。
第6条保密条款
6.1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布的广告内容、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6.2双方承诺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得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无论何种原因)之后仍需履行。
第7条合同联系方式
7.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7.2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7.3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7.4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7.5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
第8条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8.2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9条争议解决
9.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9.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0条附则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消费券发放方案一、活动城市
二、营销预算
三、活动时间
年月日
四、活动商户
五、营销活动规则
1.共分次发放。
(1)第一批次:发放元通用券(电子券)、元现金券,金额共计元,发放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第二批次:发放元通用券(电子券)、元现金券,金额共计元,发放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类型和模式
本次活动共发放张消费券。
(1)其中元通用券(电子券)张,元通用券(电子券)张,元通用券(电子券)张;
(2)通用券(电子券)可在符合条件的餐饮、百货(不包含超市、便利店)、书店使用,消费满元、元、元可对应抵用一张元、元、元通用券(电子券)。
(3)元现金券可在符合条件的餐饮、百货(不包含超市、便利店)、书店直接使用。
(4)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每笔消费支付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
3.操作流程
(1)领取及使用:
一是通用券(电子券)领取方式。
登录进行抢券。抢券成功后,优惠券保存在卡包中。
每人仅限抢一张。
领取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开始放券,放券数天平均等分,抢完为止。
抢券后在日内进行消费,过期作废。
二是现金券领取方式。
由发放,每人仅限领取一张,消费时间截止到年月日,过期作废。
(2)核销方式。
一是通用券(电子券)。领券成功后只要到符合条件的餐饮、百货(不包含超市、便利店)、书店行业商户使用支付达到规定的金额即可满减优惠。
二是现金券。领券成功后只要到符合条件的餐饮、百货(不包含超市、便利店)、书店行业商户可直接使用。
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优质合同:消费券发放合作协议(示范版)
消费券发放合作协议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消费券发放合作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合作内容
1.1甲方为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发起方,乙方为商家拓展及营销交易系统平台(以下简称:营销平台)的技术支持方。
1.2甲方制定消费券发放方案,也可称为营销活动。
1.2.1消费券发放方案包括消费券发放的方式及期限等内容,具体以附件的为准。
1.2.2消费券发放方案中涉及到地面推广营销物料的,该营销物料由甲方负责设计、印刷及运输。
1.2.3协助乙方完成相关商户对消费券的咨询、投诉事宜。
1.2.4其他:
1.3乙方负责通过营销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及运营支持。具体包括:
1.3.1负责消费券发放方案在营销平台的公告、发布事宜。
1.3.2负责活动商家的拓展及培训。包括:
(1)对符合消费券发放方案要求的商户进行沟通协调及业务培训。
(2)与商户确认最终的消费券发放方案。
(3)就核销消费券的操作步骤进行培训。
(4)协助商户就相关营销物料进行摆放、宣传。
1.3.3提供消费券发放及使用的对账平台,并提供可供查看并下载包括但不限于日账单、月账单等相关消费的数据。
1.3.4处理相关商户对消费券的咨询、投诉事宜。
1.3.5乙方负责根据甲方需要对指定优惠群体在指定特惠商户处消费的营销资金与银行卡交易资金进行并账,并按正常收单模式向商户提供个工作日合并清算服务。
1.3.6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每张兑现消费券的市民与商户交易信息。交易信息包括手机号、使用消费券的商户名称和交易金额。
1.3.7其他:
第2条合作费用及支付
2.2甲方根据合作的项目向乙方支付合作服务费,本合同费用均为含税费用。
2.1.1费用分类
(1)一次性平台接入费:人民币元;
(2)合并清算服务费:人民币元;
(3)验证核销服务费:人民币元;
(4)机具服务费:人民币元;
(5)商户拓展及营销服务费:人民币元;
(6)宣传物料设计印刷费:人民币元;
(7)其他费用:
2.1.2合作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元。
2.2费用支付
2.2.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指定的收款账号支付合作服务费用。
2.2.2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名:
指定收款账号:
2.3发票开具
2.3.1乙方应于甲方每一期付款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内容为:。
2.3.2甲方的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第3条营销补贴的预付及结算
3.1如通过乙方进行营销补贴(含营销平台积分)资金与实际交易资金的并账处理(即合并清算),甲方应按约定将预计的营销资金在活动开始前个工作日内,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3.2乙方应于每月日向甲方提供执行营销补贴款的清算报表。
3.3乙方接收甲方营销补贴资金,用于对商家特惠进行补贴,该资金不得挪用。
3.4营销活动结束后,如该营销补贴金额有余款,经双方核算、确认后划回甲方指定账户。
3.4.1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名:
指定收款账号:
第4条合作期限
4.1双方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2合作期限到期后,如双方续签合同,应另行签订书面续签协议。
第5条违约责任
5.1逾期付款责任
5.1.1如甲方未按约支付营销补贴款,则乙方要求甲方补足营销补贴款。如甲方未按约补足,乙方有权停止相关营销活动。
5.1.2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合作服务费用的,应当以合作服务费用总额为基数,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万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经乙方书面提醒,甲方仍未按照乙方约定期限支付的,乙方有权停止自违约之日起的营销活动,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再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合作服务费用。
5.2执行瑕疵责任
5.2.1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执行相关营销活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5.2.2如乙方未按照约定内容执行营销活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正执行内容。如乙方未按约修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全部合作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5.2.3因营销活动平台政策调整、相关主管部门政策调整等非乙方原因而导致消费券发放方案不能按约执行的,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协商替代方案。
5.3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经守约方通知后日内仍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另外约定处理。
第6条保密条款
6.1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布的广告内容、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6.2双方承诺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得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无论何种原因)之后仍需履行。
第7条合同联系方式
7.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7.2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7.3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7.4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7.5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
第8条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8.2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9条争议解决
9.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9.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0条附则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消费券发放方案一、活动城市
二、营销预算
三、活动时间
年月日
四、活动商户
五、营销活动规则
1.共分次发放。
(1)第一批次:发放元通用券(电子券)、元现金券,金额共计元,发放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第二批次:发放元通用券(电子券)、元现金券,金额共计元,发放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类型和模式
本次活动共发放张消费券。
(1)其中元通用券(电子券)张,元通用券(电子券)张,元通用券(电子券)张;
(2)通用券(电子券)可在符合条件的餐饮、百货(不包含超市、便利店)、书店使用,消费满元、元、元可对应抵用一张元、元、元通用券(电子券)。
(3)元现金券可在符合条件的餐饮、百货(不包含超市、便利店)、书店直接使用。
(4)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每笔消费支付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
3.操作流程
(1)领取及使用:
一是通用券(电子券)领取方式。
登录进行抢券。抢券成功后,优惠券保存在卡包中。
每人仅限抢一张。
领取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开始放券,放券数天平均等分,抢完为止。
抢券后在日内进行消费,过期作废。
二是现金券领取方式。
由发放,每人仅限领取一张,消费时间截止到年月日,过期作废。
(2)核销方式。
一是通用券(电子券)。领券成功后只要到符合条件的餐饮、百货(不包含超市、便利店)、书店行业商户使用支付达到规定的金额即可满减优惠。
二是现金券。领券成功后只要到符合条件的餐饮、百货(不包含超市、便利店)、书店行业商户可直接使用。
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优质合同:合作协议(示范版)
随着时代的发展,选择合作才能成为最具竞争力的人之一。团队合作可以显著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完成度,还可以有一定的创新。签订合作合同有利于双方更好地合作,提高合作效率。签订合作合同,一定要清楚明白合同中的隐含条件。一份合作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优质合同:合作协议(示范版)”,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甲方:(经纪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艺员)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纪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代言、电影、录音、录像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二、合同期限
为期二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演艺、宣传及其他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优质协议] 合作协议书(示范版)
世界上有许多事情,只有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合作才能完成。合作可以最大限度的节省成本,以实现提高企业效率。合作合同签订使合作双方不能约定逃避税收。在签订合作合同前要对合同的内容事项有所了解。值得推荐的合作合同规范模板有哪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优质协议] 合作协议书(示范版)”,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身份证号:
为有效配合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发挥外埠地区优势,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实现互利共赢,决定在 成立办事处,并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甲乙双方共同管理。甲、乙双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该办事处在实施过程中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区域和范围
1、经营区域:
2、经营范围: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所载许可范围。
二、承包期限
本办事处的承包期限为 年。
承包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经营方式与原则
实行风险经营,即按甲方规章制度自主经营、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管理费用
管理费由办事处自行承担,按固定费用分期交纳,管理费为每年总额 万元整交纳〖中标工程,甲方不得再行计提管理费〗,本协议签订十个工作日内交纳一半,余款在 年年底付清。
五、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一套供乙方投标使用。同时向乙方提供办事处行政章一枚、办事处财务章一枚、办事处负责人私章一枚,并建立办事处独立账户(共管)。
2、甲方确保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基本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及时汇至招标业主的指定账户,业主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应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账户。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异地纳税所需的有关证明、资料。
4、建设单位每次拨付的工程款必须先汇入甲乙双方共管银行账户,扣除各种税、费后甲方授权转账给乙方专用账户(乙方自设),甲方不得侵占、挪用。
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甲方有义务及时委派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及注册监理工程师参与报名以及开标工作。
6、甲方有义务协调配合乙方所需的相关人员培训、学习、考试以及注册等工作〖所需的费用有乙方自行承担〗。
7、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但尚未收取的债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应当对乙方催收债权提供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但尚未支付〖包括尚未发现〗的债务由乙方承担。
8、帮助乙方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支持并配合乙方处理好对外的关系及办理诉讼、仲裁等事务。
六、乙方权利及义务
1、须遵守并确保所属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甲方统一领导和管理。
2、乙方应当自行配备满足投标监理的工程管理人员〖所需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七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将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等相关手续原件报甲方备案确认。
4、工程竣工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须将一套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交甲方存档。
5、工程未竣工或项目发包方未最终付款之前,乙方必须将工程款全部用于支付工人工资,不得挪作它用。
6、乙方必须确保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如因此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经调查因同行业不正当竞争或他人无理取闹,故意搬弄是非而引起的影响和纠纷除外〗。
七、质量安全管理
1、乙方承接工程获得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工地称号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甲方需按乙方该年上交甲方管理费的百分之十作为奖励。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管理。办事处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安全管理条例。
3、乙方在监理过程中,严禁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和使用劣质材料等行为,应严把质量关,密切配合业主单位,杜绝一切质量事故的发生。
4、监理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项目安全设施准备齐全,并按照甲方的策划宣传推荐企业形象,随时接受项目所在地各级主管部门检查监督。
5、甲方对乙方管理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可随时委派公司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项目可随时责令更换现场监理人员,并处罚款,乙方需承担甲方检查工作中的'食宿等费用。
八、特约事项
1、乙方经营中需要甲方〖法人、委托代理人、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出场时,甲方人员应予配合,但人员工资和差补费用有乙方负责,交通、食宿费有乙方实报实销。
2、相关人员出场工资和差补费标准:法人 元,委托代理人 元,注册监理工程师 元,监理员每人 元。
3、乙方享有在该承包经营区域承接施工监理任务优先权,同时在该区域乙方不参与的项目,甲方有权参与该项目的经营活动;在该区域外甲方不参与的项目,乙方有权优先参与该项目的经营活动;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该区域外参与的项目,未中标项目按每次 5000.00 元扣罚,中标项目按中标价的 3 %扣罚管理费用。
4、招标文件要求无行贿证明只能企业所在地开具时,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开具;招标文件写明该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开具时,若需甲方开具,甲方可每次另收 100.00 元经办费。
九、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的违约而导致终止协议,甲方不再退还终止后剩余管理费,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索要任何费用,若中标工程继续在建按中标工程合同的约定继续实施,乙方须向甲方按中标工程总价额的百分之三支付管理费。若因甲方的违约而导致终止合同,甲方必须退还终止后剩余的管理费,若中标工程继续在建按中标工程合同的约定继续实施,甲方不得收取乙方任何费用。
2、为保障各办事处配备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利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若乙方私自使用其他办事处配备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乙方自备除外〗,未中标项目按每次 5000.00 元扣罚,中标项目按中标价的 3 %扣罚管理费用。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