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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

发布时间:2022-11-21

合同阅读: 效力待定合同。

签订合同是交易过程中非常常见的一步,双方协商签订好合同后能够省去很多麻烦。我们是时候签订好需要的合同了,可以更好的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你了解签订合同要注意哪些方面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合同阅读: 效力待定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其特征为以下三点:

1、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即合意,它要求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然而由于某种原因的存在,可以导致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合同确认为可撤销合同,赋予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当事人以撤销权,通过撤销权的行使使合同归于无效。如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原因均可导致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2、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撤销合同,由撤销权人自由决定。可撤销合同所针对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法律为维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而赋子其撤销权。此种权利当事人是否行使亦应尊重其意愿,当事人不提出撤销请求,法律不应强制干预。

3、可撤销合同在末被撤销前,应为有效撤销权人在未行使撤销权使合同被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并不因合同存在可撤销的因素就认为其无效,当事人应依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但当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撤销了合同时,该合同自始归于无效,产生与无效合同相同的法律后果。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

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

效力待定合同的主体特殊。效力待定的合同主体与一般合同的主体有所不同,涉及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其中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的人称为相对人(即第三人),相对人主观上并不知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人,他是善意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所签订的合同;被代理人有权追认无权代理人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无权为处分行为的对方是效力待定合同中的第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取决于第三人同意或承认,在第三人追认或行为人取得处分权后合同有效。

可撤销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

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都属于相对无效合同,它们在合同效力方面的欠缺要件往往只涉及合同当事人及合同有关人员的利益,一般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只是欠缺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生效要件或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而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合同有效要件,如无行为能力,无代理权、无处分权等。

2、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既非无效,也非有效。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或善意合同相对人的是否追认或撤销。而可撤销合同在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之前,仍是有效合同;但当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后,为自始无效合同。

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可由法定的第三人追认或拒绝追认,或由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撤销,此追认或撤销直接向合同当事人进行,无须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而可撤销合同只能由受损害的合同方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撤销,不能直接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要求。

4、受时间限制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第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催告追认期间内(我国《合同法》规定为1个月)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而可撤销合同,当事人须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该权利消灭。

延伸阅读

「热搜合同」拆迁补偿中格式条款效力写作范例


合同范本是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它很重要,签订的合同要选择具有法律效应的。我们要仔细签订好这一次非常重要的合同了,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你知道怎样才能拟定出一份优质的合同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搜合同」拆迁补偿中格式条款效力写作范例”,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全国各地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和相关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拆迁引发了各种矛盾,在一些地方甚至激化从而影响了社会的稳定。随之拆迁和拆迁补偿日益成为社会舆论、媒体和法律界共同关注的焦点。而在这焦点中的焦点问题无疑是政府或开发商就拆迁补偿而使用的格式条款,因为其直接涉及各方经济利益。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对拆迁补偿中使用的格式条款的效力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一、格式条款的概念和特征

格式条款又称标准合同、附合合同,在我国民法典中格式条款的概念,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与传统的合同条款相比,它具有如下特征: 一是条款的预先确定性。格式条款在订约以前就已经预先制定出来,而不是在双方当事人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的。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多为固定提供某种商品和服务的公用事业部门、企业和有关社会团体,或是政府的部门机构。二是条款内容的定型化。定型化,是指格式条款的稳定性和不变性,它适用于一切要与格式条款提供者订立合同的相对人,而不因相对人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诚如王*明教授所言对于格式条款,相对人只能表示:要么接受,要么走开。 另一方面,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要约人和承诺人的地位也是固定的,而不像一般合同在订立过程中,要约人和承诺人的地位随时可以改变。三是相对人的附从性。格式条款的订立过程中,相对人是处于附从的地位。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单方拟定的,相对人并不参与协商,也不能就合同的条款讨价还价。正是居于此,又把格式条款称为附合合同。四是广泛性和长期性。格式条款是为不特定的人拟定的,而不是为某个特定的相对人制定的。由于格式条款一般都是为了重复使用而拟定的,因此从经济上看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因为许多交易活动是不断重复进行的,许多公用事业服务有既定的要求,通过格式条款的方式,可以使订约基础明确、节省费用和时间,从而大大降低交易成本,适应了现代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要求。

正是由于格式条款的上述特点,在拆迁补偿中带来的背离合同自由和公平合理原则等一系列问题突现我们面前,所以有必要对其使用的场合、主体等进行剖析。现代各国均立法对格式条款的使用进行规制,我国民法典对格式条款效力的认定以及对格式条款的解释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二、拆迁补偿中各方法律地位分析

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标准可以将城市房屋拆迁划分为公益性拆迁和非公益性拆迁。公益性拆迁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为整个社会服务,具体表现为政府的行政行为,往往需要大量的投入,以国家财政为基本后盾,其产出是社会效益,在经济上表现为不营利或基本保本。所以在公益性拆迁情况下一方是政府或其相关部门,另一方是拆迁户,显然双方处于不平等的法律地位上。在此情况下政府部门为了公共利益进行拆迁而使用格式条款似乎顺理成章,然而从法律的价值角度看我们发现它是站不住脚的。法律的终极目标是个人最大的自由,它强调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高度统一,社会价值是所有单个价值的统一体,社会价值的实现不是以牺牲个人价值为手段,尽管有时他们之间存在价值冲突。尤其是在当前情况下更不能为了抽象的社会利益而损害实实在在的个人的合法利益。因此拆迁户的个人合法财产是不能违背宪法的精神予以损害。

在这方面美国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利用,如美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法律明确规定城市房屋的征收要件,其法律依据是《重要空间法》。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私人财产实施强制征收。强制征收是政府无须财产所有人同意而获取私人财产的权利。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可以使用其强制征收权,所有人无法阻止此征收,但是可以获得财产补偿。在美国,根据联邦宪法第五条修正案,征收须具备三个要件:正当的法律程序;公平补偿;公共使用。正当的法律程序 (l)预先通告。(2)政府方对拟征收财产进行评估。(3)向被征收方送交评估报告并提出补偿金的初次要约:被征方可以提出反要约。(4)召开公开的听证会,说明征收行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如果被征收方对政府的征收本身提出质疑,可以提出司法挑战,迫使政府放弃征收行为。(5)如果政府和被征收方在补偿金额上无法达成协议,通常由政府方将案件送交法院处理。(6)法庭要求双方分别聘请的独立资产评估师提出评估报告并在法庭当庭交换。(7)双方最后一次进行补偿金的平等协商,为和解争取最后的努力。(8)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将由普通公民组成的民事陪审团来确定合理的补偿价金额。(9)判决生效后,政府在30天内支付补偿价金并取得被征收的财产。公平补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主体的公平:即有权得到补偿的不仅包括财产的所有人,还应当包括财产相关的收益人,如房地产的承租人。(2)客体的公平,即取得补偿的对象不仅包括房地产本身,还应当包括房地产的附加物,以及与该房地产商有关的无形资产(3)估价的公平,这是指法律要求补偿的价金应当以“公平的市场价值”为依据。公共使用,是指政府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该规则排除了政府利用行政权力损害某个个体利益而使另一个体收益。可以看出美国房屋拆迁法律既对居民权益进行了保护,又保证了居民在败诉的情况下对政府的正确征地理由做出迅速合理的让步。

非公益性拆迁是以商业利益为目的为个人或某些法人、组织服务,是市场经济主体的经营行为,表现为追求利润。在非公益性拆迁情况下,房屋拆迁公司或者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被拆迁人表面上处于平等法律地位,而实际情况是任何人要想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必须通过国家对土地的出让,即国家先收回土地然后出让给开发商,然后由开发商对老百姓进行补偿,并不是开发者从老百姓手里直接获得,这样则变相剥夺了老百姓与开发商进行平等协商的机会。有时甚至打着为公共利益的旗号而进行拆迁。在此情况下开发商或房屋拆迁公司使用格式条款正是利用了己方优越的经济条件,法律上或事实上的垄断地位。另一方在经济上处于弱势或不精通法律,缺乏经验,从而根本上无法与之对抗。即当前的通常做法就是由政府或其他法人、组织利用其事先制定好的格式条款达成协议进行补偿,受补偿方只能要么接受,要么拒绝而不得就其具体补偿事项、补偿方式、补偿内容进行充分协商,充分表达各自的意思自由,明显不合民法上合同和交易的公平、意思自治原则。同是也违背了宪法上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规定和物权法定原则,而格式条款订立的目的是为了在某些交易方式较为固定且为大家所共同遵从的情况下的设立的,其设立的宗旨是为了加快交易速度和便捷交易方式,节约交易成本。而不是为了以一方的优势地位损害另一方的公平正义为目的。对此《民法典》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用合理的方式对方注意免除和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4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协议模板]拆迁安置房转让协议效力(篇一)


合同范本是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它很重要,我们一定要在看清楚情况下再签订合同。此时就可以对自己的合同做个签署了,可以更好的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那么,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协议模板]拆迁安置房转让协议效力(篇一)”,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____市签订:

A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B有限公司(下简称“B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C厂,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

序言

鉴于:A公司、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和C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约定由C厂承担股份公司因回购股份而形成的对其发起人A公司价值人民币____万元的负债,A公司由此成为C厂的债权人。

鉴于:A公司拟转让其对C厂的上述债权(下简称“债权”),B公司拟受让该等债权。

故此,各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债权转让

1.1A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B公司转让债权,B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A公司受让债权。

1.2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是无偿的,A公司不会就此向B公司收取任何对价。

1.3C厂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B公司偿还债务,该等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万元)和利息。

1.4C厂向B公司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1.4.1还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4.2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B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B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

上述期限为C厂向B公司付款的期限。如由于不可归责于C厂的原因导致B公司未能及时收到上述款项,C厂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B公司收到C厂的付款后,应依法向其开具发票。

第二条陈述、保证和承诺

2.1A公司承诺并保证:

2.1.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1.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2B公司承诺并保证:

2.2.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2.3C厂承诺并保证:

2.3.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3.2其自愿并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向B公司清偿上述债务,并愿意以其拥有的____平方米的房产所有权作为向B公司履约的担保,担保协议由双方另行签定。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四条生效

4.1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五条适用法律

5.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六条其他规定

6.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6.2本协议构成各方有关本协议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各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协议、谅解和/或安排。

6.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4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三份,A公司、B公司和C厂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公司(公章)B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

C厂(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阅读: 月嫂合同


合同可以让我们变得更好,因为它保障了我们的绝大多数合法利益,作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我们必须要清楚合同的具体内容。只有签署好在你们之前就沟通好的合同后,可以更好的通过法律保障我们的权益。一份合乎法律规定的合同是怎样的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合同阅读: 月嫂合同》,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甲 方:________(雇主) 证件号码:________ (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 方:________(雇员) 证件号码:________(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依据起草, 由于(甲方)有雇 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方协商,自愿签订, 就乙方为甲方进行月嫂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为直接雇佣关系。雇佣期间的一切劳务纠纷以及民事、刑事责任均由甲、乙双方独立自行承担。

第二条:乙方服务范围:(1)产妇: A.安全、卫生、科学、合理安排产妇膳食,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B.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C.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与护理,防止乳房下垂、松驰;指导产妇产后运动; D.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防止细菌感染; E.舒解产妇产后焦虑、烦躁等情绪,减轻产妇操劳,尽快恢复健康;F .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2)婴儿: A.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等; C.为婴儿洗澡、按摩、抚触,增加与BB 的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及时为婴儿更换衣物、尿布等; D.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E .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F .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三条:乙方私自外出期间以及为甲方服务期间因自身突发疾病而发生的意外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乙方与甲方及家庭成员之间人格平等。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甲方不得打骂乙方,不得对其进行人格污辱,不得进行虐待。不得完全限制其人身自由等。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对甲方终止服务。

第五条:乙方为甲方进行家政服务期间,因乙方疏忽而造成服务对象身体受到伤害,乙方应负全部责任。甲方私有财产如果非乙方损坏、盗窃,所造成的相关后果与乙方无关。但是乙方有保护甲方私有财产不受损失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发票。

第七条: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服务收费 (春节期间从初一到初七为双薪)。

第八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到期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合同期满以后,甲方仍需乙方为其服务,应与乙方重新协商。双方同意以后,方可续签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________乙方:________

电话: ________电话: 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附:(甲乙身份复印件 月嫂健康证 上岗证)

合同阅读: 模特协议.wps


在交易过程中一般都需要使用到合同,签订好劳动合同是需要多加重视的。我们是时候签订好需要的合同了,可以更好的通过法律保障我们的权益。既然如此,你知道我们的合同有哪些内容啊?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同阅读: 模特协议.wps”,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甲方:广东三百六十度传播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兹由甲方聘请乙方拍摄“倩儿”系列品牌(feng胸、瘦身、美容等产品)平面广告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工作范围: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广告摄影。拍摄时间为20xx年7月5日。

二、合约有效期及肖像使用范围:

乙方肖像将使用于上述产品的包装及广告推广作品中。肖像权使用年限为两年:自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7月15日。

三、拍摄费及肖像使用酬金:

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拍摄及肖像使用费。

四、酬金支付方式:

在拍摄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如拍摄的图像因其它原因未能获得甲方客户的认可,乙方承诺配合甲方重拍一次,重拍一次的劳务费用为合同额的20%(即人民币元)。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执行。

甲方:广东三百六十度传播广告有限公司乙方:

(加盖公章)

代表签名: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