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收藏: 试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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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北京市__________学校(聘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教师)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 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京政办发____号)和《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实行教职工聘用合同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朝教文_____号)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试用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乙方正式调入甲方前的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乙方同意在试用期间,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__________工作,并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工作报酬:试用期间甲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享受本校教职工相应岗位工作的同等待遇。
四、试用期满的考核及待遇
1.试用期满,按甲方教职工考核办法考核乙方,考核合格,甲乙双方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首次签订聘期为_____年。
试用期满,按甲方教职工考核办法考核乙方,考核不合格,乙方自动调离。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个月的寻找新的用人单位时间。寻找新的用人单位期间只享受国拨职务工资、职务工资的10%、(30%)津贴、教龄津贴、福利性津贴和补贴。
2.超过试用期,甲方未对乙方考核,视为合格。
3.试用期间甲方发现乙方在教师资格、学历、身体等方面有隐瞒或有缺陷,视为不合格。
五、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北京市和朝阳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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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协议]试用协议(篇四)
合同是现在必不可少的一个东西,它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一份合适的合同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写好并签署好自己的名字,写好合同后,对于维护合法权益能起到很大的作用。你目前是否在寻找相关的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实用协议]试用协议(篇四)”,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相关法律条文: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解读】本条是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在用工过程中,目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问题是劳动合同立法中劳动者意见最多的问题之一。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德国《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意大利法律规定,一般工人的试用期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术人员为三个月,企业管理人员为六个月。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
(三)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
(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实用合同] 试用协议
在双方进行交易的时候就会使用到合同,签订双方满意的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在甲方制定好合同并在你签署完了之后,可以更好的通过法律保障我们的权益。所以,你是否知晓我们的合同又有怎样的形式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实用合同] 试用协议”,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一、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吗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当然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二、在试用期问题上,需要强调以下几点:
1、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2、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等。
3、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当然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4、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如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约定试岗、适应期、实习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将劳动者的待遇下调,方便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些情形按照试用期对待。
可以肯定的说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通常在职工刚入职的时候用人单位就必须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非试用期劳动合同。要是您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追究单位的责任。
试用的协议简短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可少不了合同范本这个东西,签订合同也是一个非常有必要的行为。必须要签订好对我们有重大意义的合同了,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一份规范的合同应该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试用的协议简短”,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自愿、郑重、友好协商,本着"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为解决医院目前设备欠缺的问题,就微波多功能治疗机型号:HB-W-D壹台(附件壹套)试用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负责保证乙方所提供设备的妥善保管,不得人为损坏,不得遗失,否则照价赔偿。
2、若发现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指标达不到使用标准时,甲方有权终止执行使用协议,另而选择其它产品。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医疗设备给甲方试用前,需先经过甲方设备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私自投放给临床科室试用。
2、乙方提供医疗设备给甲方试用前,必须无条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医疗设备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授权书等相关文件证明。
3、设备试用期间,乙方要负责培训、指导甲方临床医务人员按照正规的操作程序使用设备。
4、若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一切医疗事故和纠纷,由乙方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该协议由甲乙双方同意以上条款签字后执行。试用期满后,甲方需购置乙方的设备,一切严格按照医院的《采购医疗设备、卫生耗材管理办法》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