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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服务合同

发布时间:2022-10-24

协议范本: 通信服务协议(篇七)。

这个世界发展地很快,合同也就成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签订合同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对你们谈好的合同进行一个详细的签订,可以更好的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所以,你是否知晓我们的合同又有怎样的形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协议范本: 通信服务协议(篇七)”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保护乙方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甲方依法开办的固定电话通信业务。

3.有对甲方执行的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的知晓权。

4.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全月)缴纳电信费用。

5.登记办理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乙方资料,并对乙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名称、结算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变更确认手续,因未按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使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8.使用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内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9.配合甲方实施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2.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乙方提供固定电话服务。并在营业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并为乙方缴费提供方便。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紧急电话的接入服务。

4.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查询,并为乙方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5.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对电信计费的有关规定,固定网本地电话不提供详细话单。

6.乙方对缴纳的电信费用有异议的,甲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可以暂停向其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8.乙方因欠费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缴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甲方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原电话号线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9.因电信业务发展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的,应当至少提前10日告知用户改号时间和更改后的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20日内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费停话的,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24小时内恢复通话。

11.为建立与乙方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乙方资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话阻断,甲方应相应减免乙方在通话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减免月租费计算方法为:月租费×中断服务时间(天)/30(天),阻断时间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诉或甲方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装机开通的,甲方应当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装费、移装费或者其它费用数额百分之一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一)乙方在结清所有电信费用后方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暂停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乙方私自移机(室内移机除外)、转让电话租用权或擅自改变电话使用性质的;

3.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以上90日以内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乙方登记使用_________部及_________部以上固定电话,其中1部电话的通信费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甲方将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务。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缴各项电信费用和违约金:

1.利用固定电话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90日以上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3.以保证金、担保人、抵押金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乙方,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的;

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采取诉讼途径解决。

四、附则

(一)同意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与其它任何组织或个人签定的涉及固定电话租用权的协议,对甲方概不发生效力。

(三)如国家或甲方上级企业发布新规定,导致本协议内容变更的,双方均同意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本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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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服务合同(篇五)


在双方进行交易的时候就会使用到合同,在不确定合同内容的情况下,记得一定要在看完合同后再签。是时候对自己现在需要的合同进行签订了,可以更好的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那么我们常见的合同是怎样的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通信服务合同(篇五)》,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为保护乙方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甲方依法开办的固定电话通信业务。

3.有对甲方执行的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的知晓权。

4.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全月)缴纳电信费用。

5.登记办理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乙方资料,并对乙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名称、结算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变更确认手续,因未按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使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8.使用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内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9.配合甲方实施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2.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乙方提供固定电话服务。并在营业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并为乙方缴费提供方便。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紧急电话的接入服务。

4.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查询,并为乙方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5.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对电信计费的有关规定,固定网本地电话不提供详细话单。

6.乙方对缴纳的电信费用有异议的,甲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可以暂停向其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8.乙方因欠费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缴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甲方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原电话号线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9.因电信业务发展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的,应当至少提前10日告知用户改号时间和更改后的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20日内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费停话的,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24小时内恢复通话。

11.为建立与乙方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乙方资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话阻断,甲方应相应减免乙方在通话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减免月租费计算方法为:月租费×中断服务时间(天)/30(天),阻断时间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诉或甲方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装机开通的,甲方应当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装费、移装费或者其它费用数额百分之一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一)乙方在结清所有电信费用后方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暂停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乙方私自移机(室内移机除外)、转让电话租用权或擅自改变电话使用性质的;

3.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以上90日以内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乙方登记使用_________部及_________部以上固定电话,其中1部电话的通信费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甲方将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务。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缴各项电信费用和违约金:

1.利用固定电话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90日以上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3.以保证金、担保人、抵押金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乙方,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的;

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采取诉讼途径解决。

四、附则

(一)同意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与其它任何组织或个人签定的涉及固定电话租用权的协议,对甲方概不发生效力。

(三)如国家或甲方上级企业发布新规定,导致本协议内容变更的,双方均同意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本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合同推荐 通信服务合同其四


在平时需要交易的时候就会使用到合同,我们不要忘了还有签订合同这一个步骤呢。对你们谈好的合同进行一个详细的签订,可以更好的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所以,您是否在寻找合同的一些内容东西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24合同推荐 通信服务合同其四》,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人: 经办人:

签署日期

(以下简称甲方)

公章: 签署日期:

乙方:xxxxxxx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xxxxxxx授权代表人: 经办人: 公章: 签署日期: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就甲方的业务需求,由乙方提供通信保障事宜,特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定义

1.1“甲方”系指1.2“乙方”系指: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分公司

1.3“月租费”系指电信业务中甲方向乙方租用通信电路,每月应向乙方支付的电路租用费用,自然月的月初到月末为本月的月租费周期。第二条.合作内容

2.1甲方的固话、移动业务及互联网等通信服务由乙方提供;

2.2乙方提供专线业务、固话语音专用通信等方式以满足甲方业务需求;

2.3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全部采用专线(专线/无线)方式接入,带宽为30Mb/s,并且提供相应的接入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

2.4乙方根据甲方业务需求提供业务接入,具体业务数量及要求,根据甲方需求确定,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开通。

2.5甲方负责内部局域网建设,并提供相应设备与乙方相连,乙方提供技术支持。2.6乙方为甲方项目制定优惠的通信业务套餐。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3.1甲方权利和义务

3.1.1甲方应合理使用租用的电路,不得将租用的电路转租给与甲方业务无关的第三方使用。3.1.2甲方应保证其连接到租用电路上的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3.1.3甲方应依照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资费标准以及双方达成的协议及时交纳电路月租费及产生的语音通信费。3.1.4乙方进行网络工程建设时,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并委派对口人员与乙方的设计、施工人员联系。3.1.5甲方今后增加本协议附件以外的电路或对现有电路进行调整时,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1.6甲方用户因在本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为乙方的布线及网络设计施工提供必要的甲方所属区域施工图纸。

3.1.7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网络建设、运营和维护的机房及免费电源供应,以保证乙方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并保证用电的合法性。如乙方需把甲方网络接入点作为转接点增加线路的进出,甲方应提供相应配合和便利条件。3.1.8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甲方的产权范围及使用范围内进行光缆、管孔的施工及维护工作,如今后网络升级,甲方需提供相应的便利和配合。

3.1.9甲方所租用的乙方数据电路的接入端口仅限甲方内部使用,甲方无权私自转让或买卖其使用权,更不得将该接入端口的使用范围扩大到外部。

3.1.10甲方投资界面为:双方互联的接入端口以内的甲方通信所涉及到的通信设备,甲方对投资的相关设备拥有产权。

3.1.11甲方维护界面为:甲方负责投资的设备及局域网部分。

3.1.12甲方不得利用所租用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妨碍社会治安的活动。

3.2乙方权利和义务

3.2.1乙方视甲方为集团大客户,对甲方在业务受理、电路开通和故障修复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优质服务。3.2.2乙方按照本协议的起租时间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技术规格的电路进行施工。3.2.3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各类综合通信业务的咨询、组网建议等服务。

3.2.4乙方为甲方提供一点收费服务,由乙方与甲方统一结算甲方及下属分支机构产生的通信费用。3.2.5乙方负责电路全程连接、调通,并进行测试。

3.2.6乙方对提供的通信线路及设备依据电信行业相关规程和规范进行维护。

3.2.7甲方在接入和使用乙方综合通信业务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可直接向乙方申告,乙方负责在接到申告后48小时内对故障进行全程处理。并提供客户经理服务电话:18685890478,客户服务热线:10010,提供每周7×24小时故障受理及排除。

3.2.8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新开电路进行端对端测试,并及时将测试结果提交给甲方。电路的开通时间以及双方在电路开通单上签字时间为准。新开语音通信业务以实际产生话单日期为准。3.2.9甲方所需提供的接口类型为专线.乙方根据甲方的接口类型进行施工。

3.2.10乙方投资界面为:甲方接入端口以外的所有接入设备、线路等由乙方负责投资建设;由乙方投资建设的设备及线路,乙方拥有产权,甲方拥有使用权。

3.2.11乙方维护界面为:乙方负责投资的设备及线路部分。

第四条.资费标准和付费方式

4.1、甲方所使用的业务服务的标准资费如下:

4.2、如在合同期内因政府资费政策调整,本合同中所述资费发生变动,经双方协商并书面认可后,甲方按照新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的租用费用。

4.3、甲方业务开通后,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计费。

4.4、业务开通后,在次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12个月的`业务费发票。甲方根据乙方的收款发票,在收到发票当月25日前向乙方预支付12个月产生的业务费用。可通过支票或银行划拨的方式缴纳该月通信费。4.5、电路租用费支付方式:

(1)银行转账支付: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分公司,账号:2410081129200024083,开户行:六盘水市工商银行。

(2)由乙方指定客户经理上门收取(开具转帐支票,不能开具现金支票或支付现金),或到乙方指定营业厅交取。

第五条.质量保障及故障处理

5.1乙方提供的服务标准满足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保证甲方使用通信业务安全畅通。5.2乙方对于甲方的通信故障申告处理实行“就近申告,首问负责”制度。5.3乙方按《电信服务规范》的通信质量要求,保证甲方通信业务的安全、畅通。

5.4在合同期内,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电路维修服务;乙方提供的电路出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故障申告之时起48小时内排除故障(排除不可抗拒力情况下),如乙方不能在承诺时间恢复线路,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进行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未满的情况下需要终止使用乙方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提供的业务,应提前30天以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提前退租补偿(支付标准为该停止使用接入点退租之日起至本协议有效期截止之日期间使用费的100%)。

6.2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构成违约行为,由解除或终止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数为甲方年通信费用的一倍,并赔偿另一方由此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6.3甲方应按期支付通信费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列》第三章第三十五条规定,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欠费金额3‰的滞纳金。甲方逾期支付通信费用超过30日,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30日内,仍未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则乙方有权终止服务。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7.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7.2协议主体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共同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7.3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第八条.权利义务的转让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保密

甲乙双方对彼此之间相互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否则承担经济的、法律的责任。

第十条.免费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一个月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严重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拒的事件。

第十一条.通知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信息,应按双方约定的通信地址以图文传真方式发送或书面提交方式送达。任何一方对其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无效,任何一方有权选择向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正在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余权利,并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业务。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

13.1本合同有效期为五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3.2本协议有效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本协议将自动顺延执行,顺延次数不限。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2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应不受影响。

14.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两份。

14.4本合同所有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

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热搜协议]舟山电信服务合同篇一


现在,合同已经是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证了,签订合同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只有在签署好属于你的合同范本之后,对于维护合法权益能起到很大的作用。可是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们工作中的合同怎么写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搜协议]舟山电信服务合同篇一”,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特别提示:

客户及其代理人在入网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及黑体字部分(标题除外),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客户及其代理人有权同意本协议或选择其他协议,但客户及其代理人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客户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

本协议甲方系指舟山市电信分公司,本协议乙方系指舟山电信客户(以下简称“客户”),乙方所需业务及相关办理手续的具体内容、方式、资费等请参见相关业务说明或向甲方咨询。

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 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3) 须在甲方规定时限内交纳电信业务服务费用(每月计费结帐周期为:1日至月底;每月电信费用交纳期限为每月6日至次月5日)

(4) 固定电话、小灵通、宽带等新装或拆机业务,当月基本月租费计收按实际竣工日期、拆机申请日期区分全月或半月月租费;通话费按实际发生计收。新装:即1日至15日(含15日)为全月,16日(含16日)至月底为半月;拆机:即1日至15日(含15日)为半月,16日(含16日)至月底为全月。

(5) 客户选择银行托收、信用卡代扣、邮政储蓄代扣方式缴付通信费用时,需到银行或邮政局办理相关委托托收或代扣手续。

(6) 申请办理各项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及时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7) 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业务密码”、上网帐号。甲方提供的宽带“初始密码”应及时进行修改,妥善保管,宽带安装接入MODEM设备只供使用,非赠送品。如因自身原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8) 签署的各类优惠业务协议或宽带包年期到后,应在到期后一个月内自行到当地电信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如在一个月仍未办理变更或续签手续,则默认甲方按普通资费标准收取费用。对不再使用的,应在到期前来办理取消手续,如超过到期日来办理,发生的费用则由客户自己承担。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标准资费收取各项费用,并保留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 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对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

(3) 在营业场所公布服务标准、服务项目、资费标准,并以多种方式(现金付费、购买充值缴费卡、银行托收、信用卡代扣、邮政储蓄代扣等)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4)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可对超过规定交费约定期限的用户,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滞纳金。在超过交费约定期限的30日后,采取暂停提供服务措施。在暂停提供服务的60日内,用户仍不交纳所欠费用和滞纳金,可终止提供的服务。

(5) 提供业务咨询、查询;根据客户的需要免费向客户提供长途话费、区间话费详细清单,并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6) 客户办理暂停手续后,客户业务号码仍予保留,停机期间按规定收取停机保号费(每3个月为一计费单元,不足3个月按一个计费单元计收,以次类推),如需恢复通话或拆机,须办理相关复话或拆机手续。装移机业务转为待装业务的,所选的号码不予保留,届时客户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7) 提供的宽带接入终端MODEM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一年内保修。乙方宽带拆除时负责对MODEM设备进行检测和收回,如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后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视为原客户的《舟山电信服务协议》解除,新客户签订《舟山电信服务协议》且继续使用原客户的业务号码。过户当月的费用在新客户的缴费帐务中扣除,具体由哪一方承担,请过户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3. 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 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弄虚作假、伪造的;

(2)未经甲方授权,客户擅自在已装的话机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擅自改变电信业务使用性质的;

(3)有确切证据证明客户:经营情况严重恶化,财产转移,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或者可能丧失付费能力的其它情形;

(4)以保证金、担保人和抵押金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如违反担保协议中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消保证的。

4.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解除本协议:

(1)利用已享受的电信业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缴电信业务服务费用;

(3)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装移机、障碍修复时限超过信息产业部颁布《电信服务标准》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2、客户逾期不缴纳电信费用,在实施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因欠费被终止提供电信服务的,月租费不计,但继续计算客户所欠费用违约金并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3.双方如有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免责条款

1.因技术上的需要,在信息产业部颁布〈电信服务标准〉规定的时限内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并尽可能降低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对网络、设备、软件等进行更新、维护,或进行号码升位、关闭技术落后的网络。在甲方尽合理的努力以减少妨碍的前提下,客户同意免除甲方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2.因电信业务在不断的发展中,甲方有权在发出业务通告后,对业务资料、操作流程、服务规则等进行变更。同时有权对计费标准与周期等进行调整,并有权按调整过的、合法的标准向客户收取费用。在甲方能够证明尽合理的努力以减少妨碍的前提下,客户同意免除甲方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3.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通信障碍,客户同意免除甲方的责任。

五、证明材料

1.甲种客户是指非经营性的私人住宅客户,除甲种范围以外的都为乙种客户。

2.甲种客户本人办理业务时,需出示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非客户本人办理业务时,需出示客户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3.乙种客户办理业务时,客户名称与单位所盖行政公章、付款单位的全称必须一致。各单位内设机构以自己名义办理业务时,则不予受理。如遇特殊情况由相关单位代付款的,需用文字说明,并加盖付款单位行政公章以示同意代为付款。

4.客户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或法定所在地(营业执照上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地的客户,须有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并签署担保协议;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话费预存,预存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而定。如果担保人要求撤消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担保人,并到甲方营业场所协商解决。

六、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

电信业务服务的内容、方式、资费甚至相关法律等均在不断变化中,甲方无法就此逐一告知客户,但将提前48小时通过受到影响地区的主要报刊、互联网站或广播电视进行公告,并通过电话语音、短信、话费通知单或收据方式之一进行通知,变更后的情况以公告及通知后的内容为准。请客户对前述告知或通知的方式保持必要的关注,以免造成误解和不种影响。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甲方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协议条款。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所有办理电信业务新装登记的客户,均应签署本协议和相应的业务表单。

2.签署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署的变更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如优惠协议等),均视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客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署的凡涉及到电信业务使用权的协议,未经甲方同意,对甲方不发生效力。

4.甲方客户服务热线:10000

5.本协议一式两份,客户与甲方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浙江省电信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